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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太古里明确禁止未经允许街拍

成都太古里明确禁止未经允许街拍
成都太古里明确禁止未经允许街拍

成都太古里,全国街拍客的摄影胜地,美女们还在,但再难见到街拍客扎堆的身影。两个月前,太古里曾传出要街拍客持证拍摄的消息(此前报道:街拍客扎堆成都太古里专拍美女,未来或要求他们持证街拍),近日该消息正式落地。
 
保安制止街拍
 
7月18日,红星新闻记者看到太古里多个显眼的路口立起告示牌,声明“禁止未经允许的拍照/拍摄”,并提醒路人“提高防范意识,保护个人肖像权”。如果想拍,需联系太古里管理方市场部,以获得授权。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小部分街拍客开始向临近的IFS旁广场转移,那里与太古里只有一街之隔。
 
小部分街拍客转移到IFS楼下广场
 
街拍客:太古里有这个权利
 
打扮时髦的女孩走过太古里西广场,不远处,一名穿着灰色T恤的小伙举起相机,跑到女孩身前十几米远的地方,连续多次摁下快门。旁边穿着制服的保安见状上前制止,拍照小伙便扭头走过街道。
 
IFS旁边的广场,与太古里西广场只有一街之隔。被制止的小伙一边跑一边拍,继续把那个女孩框进镜头。
 
小伙冒着“禁令”街拍
 
“太古里现在不允许你们拍了吗?”红星新闻记者跟上去问那个小伙,他没有回答,转身就走。离小伙不远的地方,零零散散还有几名街拍客守在广场边。
 
“是不允许拍了……我们也不反感,人家有这个权利,太古里有太古里的权利。”一名从上海而来的中年街拍客苦笑了几声,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反正就是一大堆报道,造成我们今天这种局面。”
 
为什么不去找太古里申请授权呢?另一名戴着遮阳帽的青年街拍客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我申请不到,要有相关机构的证件。”
 
红星新闻记者返回太古里又走了几圈,曾经在此活跃的北京波爷、湖南老夏、陕西狼叔、广东洪海、湖北小杰等街拍客,都看不见了。以往太古里西广场中央的一棵小树下,是他们聚集的地方,现在只留下一块声明禁止拍摄的告示牌,以及偶尔举起相机的路人。
 
“好像是少了点什么,但不关我们的事。”几名逛街的女孩告诉红星新闻记者。
 
保安:个人拍来耍?可以
 
太古里西侧的路边,一名中年男子举起相机摆好拍摄动作,旁边的保安见状迅速上前。交谈几句后,中年男子放下了相机,“太古里这么好看的地方,为什么不让拍?”中年男子问。
 
保安显得有些为难,说拍照不能拍到太古里的背景,要持证才可以拍。他指着太古里内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现在有些人已经领证了,现在就有做直播的在里面。”
 
小伙转移到IFS楼下的广场
 
红星新闻记者又往里走了一圈,但暂时没有看到持证拍摄的人。此前有媒体报道称,这里“只有有限的几位持证‘街拍客’仍在拍摄”。
 
不持证的都不能拍摄吗?
 
红星新闻记者咨询了另外一两名保安,他们表示,个人拍来耍是可以的,但会留意带相机拍摄的人,“追着人拍就要管了。”红星新闻记者看到,过往路人偶尔举起手机、相机拍摄,保安确实没有上前制止。
 
太古里:明确禁止7类拍摄
 
太古里因街拍引起的问题由来已久。
 
两个月前就曾传出,太古里要围绕追着拍、围着拍、挡路拍和拍到商家店内4种行为进行整治,或施行持证街拍。而部分街拍客涉嫌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影响消费者体验等问题,也引起各界讨论。
 
为什么相关规定在最近落地?太古里市场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其微信公众号已作出解释。
 
7月11日,成都远洋太古里官方公众号曾以“街拍提示”为题发文,提醒“在留下美好影像的同时,我们也提示大家提高防范意识,保护个人肖像权。成都远洋太古里不支持任何侵犯消费者肖像权的拍摄以及未经我司许可的商业拍摄。”
 
红星新闻记者来到太古里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出示了一张印有相关拍摄规定的卡片,卡片有“拍摄申请提示”“可申请拍摄”“明确禁止的拍摄类型”三方面的内容:
 
部分内容如下:
 
如需申请拍摄,需要联系其市场部,并将相关申请资料发送至其邮箱。而可申请的拍摄有“媒体合作”和“租户拍摄”2类。成都远洋太古里有权制止未经允许的、以成都远洋太古里全景或局部为背景或素材的各类拍摄行为。如果拍摄的照片“用于其他品牌的宣传或作为其他商业用途者,成都远洋太古里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明确禁止“婚纱、个人写真等商业拍摄”“电商品牌的有关拍摄”“其他违反成都远洋太古里管理秩序、影响消费者体验、侵犯消费者肖像权的街拍”等7种拍摄类型。
 
一、街拍算侵犯肖像权吗
 
街拍不算侵犯肖像权,如果当事人强烈要求删除,应当满足当事人要求。如果未经当事人同意,将当事人的照片发布到网络社区,公众平台,不管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只要当事人主张,都属于侵犯肖像权。法律规定侵犯肖像权,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要求立即改正,并删除照片,并且可以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若已经造成较大影响,并给当事人带来伤害和损失,则需负刑事责任。
 
二、肖像权涉及哪些方面
 
1.肖像制作权。是否将形象转化为肖像,决定在肖像权人,没有征得同意或经默认,其他任何人都不得制作肖像权人的肖像。找法网提醒您,肖像权人有权制止他人擅自制作自己的肖像;
 
2.肖像使用权。即肖像权人有权将肖像有偿或无偿转让与其他人根据约定的用途使用。
 
3.肖像拥有权。公民可以拥有自己的肖像,可以保存、收藏自己的肖像。
 
4.肖像维护权。公民在其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或对其肖像进行毁损、玷污、丑化时,有权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有:
 
1.侵权人未经权利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公开或者使用他人肖像;
 
2.侵权人擅自丑化、污损他人的肖像;
 
3.行为人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网友评论:
 
赛车星冰乐 :很多人纠结3万包可以买的问题,我是配合视频里包说的。也可以更合理改成名义年收入的30%以上的奢侈品不能买。
 
安菲尔德传奇 :作为国企员工必须要说3万块钱的包还是可能买得起的
 
暴躁的公民C :法律还说不让贪污呢
 
Guardzzz :但是,一直都禁止拍摄
 
想旅行的疯子 :在skp看见有用现金结账的
 
月有盈亏花有开 :银行禁止政府官员每年存款超过500万
 
跃马精神Ferrari :哈哈哈,果然来了,下次是不是要挨个查手机和相机了
 
橘域网根服务器 :印象里太古里禁止街拍的牌子有三年了起码,北京太古里立了也起码两年噗
 
刘老师肖恩 :成都太古里明确禁止多少年了,只要分赃合理那不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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