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博客
源码
资源
博客
源码
写文章
发布博客
发布资源
登录
X
清朝地方官职
相关资讯
热门
最新
百科问答
01-01 08:00
百科问答
清朝地方官职
清沿袭明制,大致分省、府、县三级,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高级地方官员,布政、按察两使为督、抚的属官。与督、抚平行的有驻防将军和提督学政,不过驻防将军只管八旗驻军;提督学政只管学校与科举
34